【讲好辽宁(本溪)故事】新中国普法从这里走来
本期讲述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法学会党组书记
常务副会长
陶 晶
(社会科学界别)
1981年,本溪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之后提出并实施了依法治市,为全国各地普法依法治市作出了示范,被称为“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
率先提出普法宣传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本溪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居高不下,尤为突出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占犯罪总人数的80%。针对这一情况,时任本溪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孙彦芳,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范围的社会调查,分析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是当时公民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很多人是法盲。对此,本溪市司法局向市委提出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得到本溪市委的高度重视,于1981年初作出了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八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决定(八法:宪法、刑法、刑诉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一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到群众中讲法、法治报告会、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此起彼伏,一场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本溪上下全面铺开。
经过3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本溪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犯罪率由0.16‰下降到0.06‰。本溪市普法教育工作经验,引起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84年6月5日至7日,司法部在本溪市人民文化宫召开了“全国法制宣传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了本溪的普法经验。1985年,司法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普法“一五规划”草案并获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1986年开始了“一五普法”。从此,本溪普法教育的星火在全国各地点燃。
△1984年6月6日本溪日报刊登司法部在本溪召开全国法制宣传现场会,大会由原司法部部长邹瑜主持
率先启动依法治市
1986年,《本溪市依法治市第一个五年规划》在全国率先启动,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厂(矿)、依法治校、依法治县区(乡镇、街、村)、依法行政、依法治警、依法治检、公民依法维权等活动,全市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群众骨干为主体,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员队伍达2400多人,以群众为主体的法制宣传员达到1.1万余人,建立了学有所专的政法干警、律师、法学教师组成的“法制理论讲师团”。全市五大机关干部全部参加普法考试,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大中专学生、乡镇干部相继完成“十法一例”的学习任务。在农村,建立了由村干部、中心户长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党(团)员1200多人组成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明白人”队伍(此做法被中宣部、司法部誉为农村普法带有根本性的方法加以推广),对农民完成了基本法律的普及任务。全市83%的大中型企业、91.3%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事务室,72%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了法规处(科),至此,本溪市普法依法治市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法制建设走向一个更广阔的领域。
△1992年3月20日召开本溪市结合农村社教、推进依法治村经验交流会
普法永远在路上
40多年来,本溪市实施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历经普法宣传、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由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向学习专业法律法规转变,再向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范,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法治频道”“宪法广场”“普法栏目剧”全方位普法,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本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法治本溪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各类执法人员、全体公民等法律意识、法治素养普遍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升,社会治安持续良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本溪市“法治保障”试点创新经验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作大会发言。
2022年1月,原司法部部长邹瑜为本溪市委、市政府欣然题写了“新中国普法从这里走来”,勉励本溪在新的普法征程中再创佳绩。
△左二:原司法部部长邹瑜,左一:本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胜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今天,本溪新一代普法人已经从老一辈普法前辈手中接过接力棒,“新中国普法从这里走来”,我们将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普法职责使命,携手同心、凝聚力量,共同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