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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本溪市委员会提出关于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11:18:24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市下辖两县百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留着本溪人民祖祖辈辈的历史记忆。乞粒舞、桓仁盘炕技艺、传统木版年画、本溪满族荷包等14个国家、省级非遗项目都成为辽东乃至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重要标识。桓仁县被国家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断丰富乡村文化内涵,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社会性、活态性等固有特征为其保护传承以及融合发展带来了一定困难。集中体现在:一是以非遗为核心,对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的深入发掘与利用不到位,非遗内涵开发深度还不够。二是对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硬环境、乡村文化工作队伍建设软环境的投入仍然不足,非遗保护传承基础条件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非遗传承后继无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年轻人更倾慕于高收入、现代化生活方式,传统艺术无法满足年轻人的现实生活追求,非遗缺乏传承后劲。四是把非遗文化元素融入旅游发展,既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又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亟待创新,非遗文化对地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尚未充分释放出来。

为此,建议:

一、有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认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与政策,并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实施。同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有关部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为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列入全市发展规划

从全省来看,“十二五”“十三五”期间,辽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都被列入全省文化发展规划中,省内部分城市已经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工作,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发挥产业拉动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值得我市借鉴。建议我市可在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等文创项目建设中统筹规划建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三、用多元化资金扶持方式促进非遗活化利用

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整合各类相关资源,把非遗宣传、保护与文化、旅游充分结合起来,打造文化品牌产业链条,释放巨大经济和社会价值。对已初步构建产业发展体系的桓仁版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谋划包装,整合打包向国家、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展示馆建设等工作。借鉴武夷山《印象大红袍》创意,编排突显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节目,突出故事性和参与性,展示本溪社火、朝鲜族乞粒舞、桓仁木版画、刺绣等非遗项目魅力,以演出说山、说水、说文化、说生活。

四、建立激励机制强化非遗传承人重视培养

重视和支持现有非遗传承人申报国家、省、市各级传承人评定工作,加大力度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除国家、省级财政给予省级以上传承人每年1000元补贴外,市、县两级也应一定程度上给予物质鼓励,对从事非遗工作的文化部门工作者给予合理的职称待遇等保障,持续增强非遗传承人的社会认同感。推进非遗文化进景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让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青少年近距离接触非遗、熟悉非遗,进一步扩大传承人优选范围。

五、发挥非遗文化引导作用

挖掘乡村文化提振、激发农民信心和凝聚力量、推动发展的潜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民风民俗中,鼓励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讲述本溪故事,倾诉辽东乡愁,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呈现乡村发展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