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实践中的重大创新,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过程及其制度体系中都具有独特的地位和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部署和阐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时,对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我们全面学习、把握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牢记的新时代新使命。
一、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贡献
我们之所以说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独特作用,首先是因为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过程中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
关于中国的民主问题,在今天是国际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2022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会晤时,十分坦诚地谈了对这个敏感问题的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由、民主、人权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美国有美国式民主,中国有中国式民主,都符合各自的国情。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我们同样感到自豪。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引以为“自豪”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长宁区考察虹桥街道古北小区市民中心时第一次提出的;作为法律原则,是2021年3月第一次被写进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作为理论,是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后、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首次系统论述的;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的战略任务,是党的二十大第一次将其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战略部署写进党代会报告的。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政治发展规律认识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理念,是新时代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与此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历史探索中形成的。从毛泽东同志提出“人民民主专政”,并以此为建国纲领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新中国,并同时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到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就在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从邓小平同志提出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并在拨乱反正中加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开始,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探索进入了快车道。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被提了出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包括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形式的观点被提了出来,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进了宪法和党章,诸如此类历史性进步从根本上调动了中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所有的这些探索、这些创造、这些成果,如同涓涓细流,今天已经汇聚成一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河。
在这个长期的历史探索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协在三个历史节点上为探索和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一是,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发布后形成的新型政党关系和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为标志建立的新型政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的历史起点。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是新中国建立新型民主政治制度进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战略步骤。与此同时,各民主党派在响应“五一口号”时主动表示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为形成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新型的政党关系奠定了重要基础。而在这一新型政党关系基础上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这一制度的形成,意味着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不再是已经为中国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在中国行不通的多党竞选的民主制度。这是我们探索和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起点。
二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新中国的建国纲领,为探索和形成不同于西方民主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基石。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开幕,这是建立新中国新型民主政治制度的开端。在新政协筹备会议期间,毛泽东同志针对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于1949年6月30日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这部著作不仅为完成新政协的筹备工作、顺利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而且确定了建立新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纲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这些新概念,就是在这部著作中提出的。正如毛泽东同志在这部著作中指出的:“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中国不同于西方民主政治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这个基础就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过程中奠定的。
三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过程中,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为探索和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了独有的贡献。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在邓小平同志领导和推动下获得了大发展。与此同时,不可否认在一段时期里崇尚西方民主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也搞乱过许多人的思想。为纠正各种错误思想,我们不仅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且总结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经验,在1991年3月“两会”期间提出了中国有两种民主形式。江泽民同志说:“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和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政协为完善协商民主做了大量工作,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印发后,人民政协认真搞好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参政议政,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人民政协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建立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体系确定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后,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建设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2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后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全过程人民民主”时,重申了这些重要思想。可以说,他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他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奏。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为建立不同于西方多党竞争的新型政党制度、建立不同于西方民主的人民民主制度、建立中国独有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过程中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
二、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我国在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体人民可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政协在这个制度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从根本上说,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它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不仅规定了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而且规定了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具有自己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制度体系,是由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爱国统一战线构成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既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又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还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政协章程还规定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这一职能,规定了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等。民主监督这一职能,规定了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参政议政这一职能,规定了人民政协要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正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确立了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政协因其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政协委员构成的特点等优势,也决定了它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民主协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而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决定了它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具有别的机构替代不了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次,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人民政协承担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主要职能,参与的主要是政治领域的重大决策以及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属于高层次的国家事务范畴内的民主政治,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再次,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由于政协委员是由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构成的,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决定了人民政协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也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因此,人民政协不仅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过程中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而且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也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三、人民政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如何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转化为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需要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找到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这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探索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至今依然在探索这一重大课题。人民政协历史上为探索中国式民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将在探索中国式民主中作出新的历史贡献。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包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因此,我们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战略部署,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人民政协在其中承担着光荣而又繁重的历史使命。
首先,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充分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为巩固和发展中华儿女大团结作出新贡献,汇聚起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提出的政治协商要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
其次,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为此,就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协商民主贯穿委员履行职能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协商民主与重大决策、协商民主与凝聚共识、协商民主与战略研究、协商民主与民主监督、协商民主与群众路线等关系,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
再次,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现在,在北京、上海和全国各地,“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多已经建立了联系人民群众的“家站点”(即代表委员之家、联络站、联系点),正在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是,怎么样把政协委员的“家站点”重点放在联系界别群众上来,更好地为本界别群众服务。
总之,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注:此文作者为李君如,原载《中国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