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提出关于发挥科技金融作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市发挥科技金融作用,存在创新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政策引领不足、对接信息平台滞后、银行支持力度不大、企业创新发展较弱等问题。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凝聚共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他在辽宁考察时着重强调:“党中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格外重视自主创新,格外重视创新环境建设,努力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实力。”两个“格外”着重强调了自主创新和创新环境建设的重要性。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也指出我市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全市上下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强化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正视我市在创新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危机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真正把发挥科技金融作用,推动创新发展作为本溪振兴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
二、守正创新,优化科技金融政策环境
制定可操作性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探索成立市级创业投资政府引导资金,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产业发展和金融创新积极性。研究“试点”推动科技和金融有机结合,以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浦发银行本溪分行等为试点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建议制定《本溪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对我市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做出科学全面部署。建议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或专门领导小组加以推动,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组长,发改、财政、科技、工信、营商、银保监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
三、找准定位,强化政府部门管理服务
政府各部门应建立长效沟通服务机制,与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利用大数据搭建好科技金融服务网上平台、银企合作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积极搭建省级对接平台,全力抢抓《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释放的政策机遇,积极寻求沈本合作,争取惠企政策、支持科研攻关等省级政策资金支持,研究建立“政府+企业+银行+担保+保险+创投(股权融资)科技企业金融一体化服务战略联盟,实现省市通力合作。同时,研究成立创投机构、推进科技保险业务及设立贷款风险资金池等融资渠道。河南南阳、河北衡水只是设立了1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在原有贷款基础上超额为企业解决贷款超过30亿元,我市应学以致用。
四、精准施策,提升银企对接服务质效
引导银行开放思路,破除传统抵押思维,从产品、客户、渠道和考核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有效途径。协调金融机构对重大科技创新任务重点企业专门设计“一对一”金融服务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同时,要研究成立银行科技型支行。中国银行积极出台科技金融政策服务科技创新,并在大部分城市都成立了科技型支行。“十四五”期间,中行将在科技创新领域提供综合性金融支持2万亿元。政府部门要积极争取中行释放的政策红利,尽快与银行共同研究在高新区探索设立中行科技支行,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释放活力,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科技型企业要加强自身科技创新培育,强化企业现代化管理,把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作为企业在未来知识经济时代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雏鹰、瞪羚、独角兽、小巨人等科技型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要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技术开发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实体等,与高等院校、科研院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以高精特新的科技成果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吸引科技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