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溪湖区委员会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废钢铁产业加工配送基地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我市发展废钢铁产业的优势
(一)从地理位置上看。我市与沈阳等周边城市距离较近,公路、铁路网发达,且毗邻本钢主厂区,运输便捷,具备发展废钢铁产业的优势。
(二)从软硬件建设上看。1.在建的公铁联运项目。该项目占地约13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用于本钢废钢厂彩西特钢供料站建设。剩余8万平方米土地用于投资建设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该项目预计年底完成建设。2.在建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67万平方米,新上破碎机、大型剪切机、抓钢机等废钢铁加工大型设备,该项目正在建设中。3.在建再生资源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再生资源业务闭环以及全供应链流程的数字化监管和服务。
二、我市废钢铁企业运行情况
我市废钢铁基地现有企业四家,分别是欧冶链金辽宁吉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央企)、辽宁建发物资有限公司(央企)、本溪钢联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国企背景)、本溪市远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均已取得国家工信部准入资质。从2018年至2021年,废钢铁加工配送量和税收均呈上升均势。2022年1-9月,完成加工配送废钢31万吨,同比减少41%,完成税收1.09亿元,同比减少61%。
三、我市废钢铁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废钢铁产业链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废钢铁没有大型产废来源,基本都是中间商从自然人手中或是普通产废企业收购,然后销售给回收企业进行分拣、加工、销售;最后端(钢企)需要进行杂质扣除,这就使中间端(废钢铁回收企业)运行发展有较多限制。
(二)废钢铁产业政策问题。在国家财税部门2021年下发40号公告后,我市废钢基地将不能享受74%产业扶持政策,税负成本提高至10.6%,废钢企业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外出考察了解到,有些省市仍保持原有的产业扶持政策,税负成本基本没有变化。为促进废钢产业加快发展,有些省市相应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扶持政策,助力本地区废钢产业发展。
(三)废钢铁企业销售问题。目前,本钢集团新上电炉后,废钢年需求能力约为350万吨。废钢铁基地企业年废钢加工配送能力为400万吨,公铁联运等项目建成后,废钢基地年产能可达到600万吨,完全可以满足本钢集团废钢年需求量。2019年,市政府与本钢集团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全料型废钢铁采购量的70%在本溪废钢基地采购。从实际采购量来看,这几年均未达到战略合作协议议定的70%的采购量。
四、推动我市废钢铁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应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反映我市废钢铁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求得省级层面及国家层面的关注。同时,积极与省工信厅等主管部门沟通,争取省级产业发展资金的扶持。
(二)加强和完善废钢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快推进公铁联运等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本钢集团早日启动电炉炼钢,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与本钢建立加工、质检、仓储、销售、运输、验收等相关联的信息化共享平台,为废钢铁产业数字化发展赋能。
(三)加强顶层设计,尽快解决废钢铁企业销售难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向上反映,求得省级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重新与本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尽可能达到战略合作协议议定的70%或更高的采购比进行废钢铁采购。
(四)多举措做好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应在产业、税收等政策上系统研究,将废钢铁产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废钢铁产业发展中好的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到上级相关部门,为上级进行顶层设计提供参考。在税收问题上,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实地调研废钢铁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发票、税负等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规避域外开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