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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明山区委员会提出关于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4 10:55:39 浏览次数: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我市制定了《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培育壮大光伏、氢能、风电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从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建设。目前,我市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清洁能源的认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清洁能源并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清晰认识,导致一些投资决策者未看到清洁能源的巨大发展前景,阻碍了清洁能源的市场发展。二是向清洁能源发展投资意愿不足,市场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清洁能源发展仍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较少。同时,公众对清洁能源发展关注度较低,缺乏认知及建设热情。三是政府扶持的配套政策、制度不完善。首先,由于对清洁能源研究和开发的局限性,缺少相关政策的支持。其次,由于清洁能源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初期开发和推广成本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对清洁能源的发展投入。

为此,建议:

一、做强能源产业,壮大清洁能源

一是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落地投产,加强对太子河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步伐。二是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大力推进光伏产业。应在省规划的指导下,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光伏+”模式的进程,积极打造“光伏+乡村振兴+农业设施+科教培训基地+红色文旅”农光互补综合示范基地。努力实现电网内清洁能源全额消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

二、优化公共交通,完善基础设施

一是推广清洁能源交通设备。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货运车辆清洁化改造,推广中心城区每年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用车、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化,稳步有序推进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车辆的替代。二是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改造,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场站,鼓励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分区域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建设充电配套基础设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政府扶持

一是为清洁能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洁能源发展相关政策,应通过传统和主流媒体、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全方位加大政府支持扶持的力度。首先,加强对清洁能源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管理,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放松审批权限,分类协调、分层解决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审批、资金、征拆、用地、业务组建等问题。其次,加大对清洁能源的财政投入,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加大对清洁能源的财政投入,可以促进相关技术研发和产业培育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提高清洁能源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再次,建立健全有利于清洁能源发展的节能减排激励和考核机制。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来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发展,设立全市范围内的统一能耗标准,限制高能耗产品的流通,通过各种税收政策和节能减排激励考核机制来达到能源节约和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存的目的。